| 1.招标条件: | |
| 1.1本招标项目 2021年春节氛围营造项目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川投资备【2020-511504-78-03-523979】FGQB-03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020-511504-78-03-523979】FGQB-03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柏溪片区、南岸片区各道路及节点经行春节氛围营造(其中南岸片区节点打造范围包括大溪口城市公园、长江公园水幕广场、南岸文化广场、市政广场、高铁站前广场、丹凤公园、宋家坡公园、中坝大桥南桥头周边、南门大桥南桥头周边、戎州大桥南桥头周边、长江大桥南桥头周边;道路沿线打造范围包括外江路、金沙江大道、南丝绸路、七星大道、蜀南大道、戎州路、商贸路、叙府路、长江大道、三江路、酒都大道、航天路;柏溪片区节点打造范围包括金沙江广场、江坳口高速口、油樟文化广场、一曼路一转盘、二转盘、三转盘、城北新区高速路出口;道路沿线打造范围包括翠柏大道、南兴大道、县府路、滨江路、三角街、一曼路、佑之路、康宁路)。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EPC)。 2.5 项目总投资:概算总投资约190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是: (1)设计资质:应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应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2-09 12:00:00 至 2020-12-14 12: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31 10: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除在四川省指定媒体上发布外,须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