榄核镇安置区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5月
榄核镇安置区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348号文批准,并且该项目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现对榄核镇安置区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榄核镇安置区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989184163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517317734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81948339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新路以北
四、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42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59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59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080平方米。项目新建13栋26层住宅楼,配套有园区道路、地下停车库(人防地下室)、幼儿园、老年人服务站、农贸(肉菜)市场、商铺及园林景观绿化等设施。项目总投资为95315.54万元,工程费用80698.64万元。
五、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服务内容:
1、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492.871949万元
3、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及协助招标人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及审计机关审计工作,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委托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具体包括:
|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1 | 决策阶段 | 1、投资估算:分为项目建议书阶段和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的估算;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3、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建议。 |
2 | 设计阶段 | 1.审核并协助完成初步设计概算评审; 2.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协助招标人订立设计咨询、环境评价等相关服务合同; 3.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进行方案比较,提出优化建议; 4.施工图预算编审(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判别是否满足限额要求,向招标人提出分析处理意见或建议,按时提交编制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参与招标人与设计人的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 5.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协助招标人编制项目合约规划;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6.协助招标人编制目标成本。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 7.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清单计价模式等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8.对设计、监理、检测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提供专业意见; 9.在财政评审过程中,负责与财局的对数工作,完成财政评审工作。 |
3 | 招标阶段 | 1.参与审核招标文件; 2.根据招标人的需要提供工程招标采购方面的咨询服务; 3.负责按招标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 4.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5.编制项目EPC建设模式下的造价控制方案及招标限价; 6.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提交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协助招标人完成造价部门招标控制价备案等; 7.负责对中标人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形成造价咨询报告; 8.负责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清单; 9.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并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10.对答疑文件中涉及的造价问题进行解答; 11.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管理; 12.按招标人要求驻场服务; 13.负责材料检测及各专业检测清单的询价、预算和控制价编制工作; 14.负责建设全过程的工程、设备、服务类等招标预算、控制价编制和审核工作。 |
4 | 施工阶段 | 1.协助招标人制定现场造价管理的流程与办法,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 2.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3.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审核工程款用款计划; 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招标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向招标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5.负责建立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管理台账、动态投资台账、材料设备批价管理台帐、扣款台帐、每月项目建安费用资金计划,定期向招标人汇报; 6.协助招标人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集中会审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预算,审核变更价款。每月提交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影响分析,及成本控制报告,协助招标人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 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协助招标人协调和承包单位经济关系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定期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 9.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
5 | 结(决)算阶段 | 1.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结算管理文件,协助招标人组织推进竣工结算工作,编制竣工结算工作方案、竣工结算计划、提出竣工结算工作建议; 2.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协助招标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 3.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 4.协助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 5.负责工程结算初审工作,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6.审核其他费用,出具审价报告; 7.编制单体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8.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建立结算台账; 9.按招标人要求驻场服务; 10.配合招标人实施决算工作。 |
6 | 驻场服务 | 项目开始启动时至服务期结束,派遣不少于2名造价专业人员(工作任务多时,招标有权要求咨询服务单位增加合格的造价专业驻场人员),服从招标人管理,常驻招标人场地开展项目相关造价服务工作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
7 | 其他 | 1.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招标人召开的专业会议; 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招标人的工作需要; 3.向招标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招标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 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招标人要求及时上报; 5.协助招标人完成财政投资评审及审计机关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6.招标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 7.协助招标人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 8.在可研、概算、预算、招标限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安排不少于8人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 9、组织专家评审会。 |
七、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 年 5 月 26 日至2018 年6 月 1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8 年5 月28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至日期:2018 年6 月1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
从报名开始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 >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5、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一项工程总投资40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备注: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业主评价意见表等,时间、造价均以咨询成果为准。所提供资料内容须满足评审要求。
6、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需提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于本工程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3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一份)。
十一、资格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电话:020-39910589
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C栋4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单 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 年5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