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宜化合成氨蒸发空冷器已由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区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昌州经信技备[2018]01、02号”文备案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疆宜化合成氨蒸发空冷器
2.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采购蒸发式空冷器20台,蒸发式空冷器换热段10台,蒸发冷凝器7台(详见商务及技术要求)
2.4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120天
2.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上传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承诺所提供的产品自投标人公司成立以来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上传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应承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处于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上传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失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上传网站查询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必须能够证实所投标的产品(设备)已按规定的用途在一个以上的类似装置里至少连续运行24个月以上,且运行情况令客户满意。(提供客户满意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2 月21日17时00 分至2019年1 月14 日17 时0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0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会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 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1日17时00分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淮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宜化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
联系人:艾常豪
联系电话:186994052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高新区兰台路19号兰台科技园2楼
联系人:危荣露
联系电话:0717-6948498/18871776881
2018年12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