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大荆人民法庭改造工程 已由 乐清市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记录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乐清市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乐清市大荆镇;该项目预算143.83万元;招标范围为装修工程,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期:12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乐清市本地企业(企业注册地在乐清市行政区域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年 月 日 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详见时间安排表),登陆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yueqing.gov.cn/col/col1229165452/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及答疑:
(1) 年 月 日 时前(详见时间安排表)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yueqing.gov.cn/col/col1229165452/index.html)-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提问”链接中提疑。
(2)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详见时间安排表)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yueqing.gov.cn/col/col1229165452/index.html)-工程建设-答疑公告栏中公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详见时间安排表),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yueqing.gov.cn/col/col1229165452/index.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清市人民法院 自行招标服务机构:乐清市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 地址:乐清市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577-61609110 电话: 0577-6188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