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2030012019007-CJCG1903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招标项目概况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时间:2019 年11月 8日至 2019 年11月29日下午14:00。(每天上午 8:30-11:30 时,下午 13:30-17:00 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室)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报名现场获取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标书售价(元): 500 (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3、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29 14:00:00
八、投标地址: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开标室3,(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八楼)
九、开标时间: 2019-11-29 14:00:00
十、开标地址: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开标室3,(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八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附件中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0579-87447077 15306795918
传真:0579-87447077
地址:永康世贸中心南楼南二1405
2、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联系人: 徐奔奔
联系电话: 0579-89289029
传真: /
地址: 金城路2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章程瀚
监督投诉电话: 18858911858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