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3-11-07
项目名称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377号铁路综合办公楼第10层1013、1015号房商务办公打包租赁(重新挂牌) | 项目编号 | 2100480C |
转让(委托)方 | 珠海高栏港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926960805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1年07月12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1年07月23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租赁 |
交易底价 | 3600元/月 | 报价幅度 | 200 元/次 |
经营期限 | 36个月 | ||
项目概况 | 1、场地用途:商务办公;2、出租部分面积:60平方米;3、租金底价:人民币3600元/月(含税费、水费、物业管理费,不含电费);4、租赁期限:2021年-2024年,3年(36个月);5、竞标保证金为0.5万元;6、标的物位置: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377号铁路综合办公楼第10层1013、1015号房(商务办公打包租赁)。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意向承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办理。 3.以现状出租,实际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 4.标的竞价保证金0.5万元,由各意向承租方转账至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没有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退还;确定为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其签订了租赁合同,且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中标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拒签租赁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租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6.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租方需登陆竞价账号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租方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帐延迟,建议竞租方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租方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7.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物月租金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租金底价为月租金为3600元(含税费、水费、物业管理费;不含电费,电费以当月供电局发票中单价据实计收);标的报价增幅为200元/次;标的租赁期3年。 8.承租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向出租方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2个月租金(月租金为成交金额)的金额。合同期间若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在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9.水电及装修约定。(1)出租方已安装电力设施至标的。(2)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装修必须提交装修方案及装修图纸给出租方,经过出租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3)装修有关责任风险及装修拆除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负责。(4)承租方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5)承租方需遵守标的物所在区域物业管理有关装修的规定,并自行办理手续,出租方给予协助。 10.承租方不得分租、转租、转借或擅自改变标的物用途。 11.租赁期间,严禁在标的物内留宿、住人。如承租方有留宿、住人情况,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铺位,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如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承租方需承担全部民事、刑事责任。 1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逾期10天未缴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办公楼租赁协议书(范本)》 14.现场勘探时间为2021年 7 月 12日至 2021年7月 16 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时,地点为珠海高栏港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26960805 ;联系人:张勇 。意向竞租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参加现场查勘的意向承租方是法人代表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非法人代表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5.项目质疑处理联系人:刘宁,联系电话:18666915122;项目投诉处理联系人:赵颖茁,联系电话:0756-3293745。 16.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 |||
意向受让/竞标资格条件 | |||
(1)竞租方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意向受让/竞标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1年07月12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标底)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1年07月12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1年7月12日9时至2021年7月26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1年7月26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曾小姐、李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7260572、7260962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7260957 | ||
竞买须知 | |||
备注声明: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我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我中心的交易规则。3、我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4、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5、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窗口。 6、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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