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殡仪馆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绿化
发布时间
2024-01-23
项目业主
保定市清苑区北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河北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殡仪馆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定市清苑区北店乡人民政府保定市殡仪馆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093号),zb-审核202309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北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北店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2、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涉及改造清苑区火葬场路段,全长约1.23公里,新建路两侧围墙共长约1098米,改造路南侧绿化面积约6409平方米,改造1米高矮墙长约836.4米。道路现状完好,满足通行使用,本项目不涉及道路改造;3、招标控制价:5592423.51元;4、标段划分:1个标段;5、计划工期:4个月;6、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针对本项目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质疑渠道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836号联系人及电话:安璐、0312-6786988邮箱:wenhe1180@163.com注: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明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月份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3 00:00至2024-01-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清苑区北店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清苑区231省道地址: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836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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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彦军联系人:质疑受理人:安璐
电话:0312-7961308电话:0312-67869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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