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榄核第二中学体育馆、艺术楼建设及广场、校道改造工程检测、监测

地区:广东 广州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4-01-23
项目业主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南沙榄核第二中学体育馆、艺术楼建设及广场、校道改造工程检测、监测
投资项目代码2018-440115-82-01-835686
投资项目名称南沙榄核第二中学体育馆、艺术楼建设及广场、校道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南沙榄核第二中学体育馆、艺术楼建设及广场、校道改造工程检测、监测
标段(包)名称南沙榄核第二中学体育馆、艺术楼建设及广场、校道改造工程检测、监测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核第二中学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区级)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建一栋两层的体育馆,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一栋六层的艺术楼,总建筑面积6120平方米,学校广场升级改造,面积约4000平方米,校道升级改造,面积约2000平方米。(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主体结构、钢结构检测、节能检测、智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绿化检测、幕墙检测、道路工程、消防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和监测的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和监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和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工作而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通过市住建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5)负责检测和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6)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第三方单位检测和监测项目外,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投标人有资质的,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和监测方案为准)。
工期(交货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并完成工程结算之日止。从中标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0.63877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3.2.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3.2.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1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包括工程监测与测量。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5投标人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组成单位的任意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一)。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由各方均盖章和(或)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和(或)签字。“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4)联合体各方按分工具有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10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查询信息结果网页截图)。3.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月23日 0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18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18日 10时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02月09日9时45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天润路333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开标时间2024年2月18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镇南路67号
招标人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20-84927071
招标代理机构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6号三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田统联系电话1392403400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联系电话020-3991064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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