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将材料、设备采购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40%)委托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60%)委托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的的采购意向协议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3.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3 00:00 至 2024-04-1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