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二期—临沧数字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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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临沧市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03
项目业主
临沧市临翔区供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云南鑫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临沧市临翔区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二期—临沧数字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26.0% 贷款 74.0% 外资 %
建设规模:6627.77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4-03 17:3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3-2136805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供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办人:钟汝磊
办公电话:1375930389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王瑜
办公电话:15012049373移动电话:1501204937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900202400144001001
标段名称:临沧市临翔区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二期—临沧数字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4-11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29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厅2(市本级)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6627.7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工程保修,完成和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的优化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施工部分: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临翔区文华社区恒春大道西侧、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一期南侧。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1、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承诺)。 (5)业绩要求:无 (6)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 2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企业,提供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 (7)拟配备项目组成员要求: 1设计项目组成员:拟配备的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如是退休人员无社保的需提供退休证扫描件或返聘协议书扫描件)。其中:除设计负责人外,设计企业拟派关键岗位须至少包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建筑师各不少于1人,且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2施工项目组成员: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拟配备的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 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但联合体成员须包含: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6)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其中任意两个职位也不能为同一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4、其他要求: 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资质要求:1、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承诺)。 (5)业绩要求:无 (6)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 2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企业,提供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 (7)拟配备项目组成员要求: 1设计项目组成员:拟配备的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如是退休人员无社保的需提供退休证扫描件或返聘协议书扫描件)。其中:除设计负责人外,设计企业拟派关键岗位须至少包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建筑师各不少于1人,且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2施工项目组成员: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拟配备的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 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但联合体成员须包含: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6)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其中任意两个职位也不能为同一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4、其他要求: 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项目负责人资格: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 2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企业,提供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
业绩要求:业绩不作为资格要求。
其他: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规定,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50%)。 (6)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采用其他金融机构线下购买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且无系统在线确认的,需招标人按主体责任自行在开标现场对金融机构保函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确认,并出具有效声明。 (8)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4-2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发布公告登记表.pdf2024-04-03 18:53:23
2招标公告发布.pdf2024-04-03 18:43:3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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