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5、预算金额:
6、最高限价:
7、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6.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6.6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水利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7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8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9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2)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方不超过1家,施工方不超过1家,牵头单位须为设计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2、地点:
3、方式:
4、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3、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项目概况: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包括三座水库,分别为冯冲水库、栗树湾水库和张家大湾水库。冯冲水库地处夷陵区龙泉镇,工程等别为v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等;栗树湾水库地处夷陵区黄花乡,工程等别为v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等;张家大湾水库地处当阳市王店镇,工程等别为iv等小(1)型水库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洪道、高剅输水涵管、低剅输水涵管等。水库现状主要存在上游面坝坡局部未硬化、闸门及启闭设备老化、输水管破损、防汛道路破损、监测设施不完善、下游坝坡凹凸不平、溢洪道侧墙局部变形失稳、围网破损等问题。针对三座水库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除险加固处理,工程建成后将有效消除病险水库的安全隐患,增强水库防洪、灌溉、调蓄能力,持续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筑牢民生安全“堤坝”、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所有前置要件的办理,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并提供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项目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包含设计工期,具体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任务书为准)
6、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项目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8、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9、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10、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
注:因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固定格式,完整内容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