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糖直属库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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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吉林 长春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8
项目业主
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糖直属库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ois-t-hs-202401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糖直属库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已由吉林省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备案流水号 2023091222010303106643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华商物流有 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 683.7191 万元、企业自筹资金 1081.1728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 29616.44 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升级改造 8 栋库房及配套附属设施,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 全部施工内容。

2.4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1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5  29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9  17日。

2.5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经济开发区兴旺路 3518 号(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中 央储备糖直属库院内)。

2.6 招标控制价:1764.8920 万元。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且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并 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 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12  31 日前届满的,统   自动延续至 2024  6  30 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  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  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1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日期为准)完 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业绩认定: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复印件且加 盖投标人公章; 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 ,应附“吉林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


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  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 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  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12 材料:12020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0 -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2023  1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3  1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信用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在近三年(2021  01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未被列入“信用 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  01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 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  为;

(5)在近三年(2021  01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拖欠农名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dlycx/?tablename=credit_rsb_fr_tqnmggz&gsn ame=%e6%8b%96%e6%ac%a0%e5%86%9c%e6%b0%91%e5%b7%a5%e5%b7%a5%e8%b5%84%e5%a4%b1%e4%bf%a1%e8 %81%94%e5%90%88%e6%83%a9%e6%88%92%e5%af%b9%e8%b1%a1%e5%90%8d%e5%8d%95);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1  01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得发生 1 人及以上安全生 产死亡事故,登录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提  供投标人打印盖章版复印件,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须派出 1 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 ;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 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 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 标项目的投标。

3.11 投标人不得为中粮糖业、中粮集团及华商储备中心供应商黑名单中的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428日至 2024 57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平台(https ://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进行登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其他 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 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 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             :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 体化平台系统:https ://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523日上午 9  30 分,投标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217】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 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

5.3 各投标人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 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 +被授权人 ”。投标人持投标人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 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 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 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 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 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 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定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围标串标条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粮糖业关于串通投标行为认定管理细则(试 )》要求,禁止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行为,一经发现,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如已经成交 供应商,成交无效,中止合同履行,并按照《中粮糖业关于串通投标行为认定管理细则(试行)》制度 要求进行监督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华商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经济开发区兴旺路 3518 

联系人:张小刚、马书星

 话:0431-8126886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 898 号西子国际中心 4 号楼

联系人:陈宇杰、奚一如

电话:021-62667333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十一、中粮糖业纪检监察联系方式

(一)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8 号中粮福临门大厦 9 层纪委办公室收 邮编 100020。

(二)采购项目监督人员联系方式

          姓名:王颖

          联系电话: 13722602277


 

十二、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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