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江南.urd”b区、c区(10#~78#楼)门窗采购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本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本项目b区、c区(10#~78#楼)门窗采购项目分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分包人。 二、工程概况和相关要求: 1、工程概况:江南.urd”b区、c区(10#~78#楼)门窗采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与将军路交汇处。本次采购内容为断桥隔热铝合金low-e玻璃门窗等材料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2、资金来源:自筹 3、交货地点: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与将军路交汇处 4、供货期要求:30(日历天)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其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范围的货物);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于2017年3月8日至 2017年3月12日上午9时~17时(节假日不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账户。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上午09:30 时。提交地点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2622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提交地点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2622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招 标 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号b座1624室 联 系 人:吴翠丽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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