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管理一区苏13-平1等五口滚动勘探井工程施工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油管理一区苏13-平1等五口滚动勘探井工程施工已由胜利油田分公司以胜油公司发〔2024〕4号《关于下达一季度生产经营“三大计划”一体化运行指导意见的通知》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森诺科技有限公司。采油管理一区苏13-平1等五口滚动勘探井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春基地采油管理一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90.19万元(不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 苏13-平1、苏13-平2、排639-支平2、排761-斜1、排614-平6滚动勘探井新建三座多功能罐两个井场地面配套流程、电力、自控以及管线防腐保温等工程施工。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qhse管理要求达到无qhse事故(事件),并执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压力管道安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级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为中文版);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竞标采购活动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的资格要求为:
(1) 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持有注册于承包商单位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2) 技术负责人持有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于承包商单位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3) 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持有注册于承包商单位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注:
1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指提供近3个月(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开具或网上打印),需明确体现承包商名称及相关人员姓名。
2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a)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签名、签章等符合要求);
b)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注册证书(若“有效期”非个人原因过期,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等,应提供其相关规定等证明材料,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过渡期实行电子注册证书和纸质版注册证书同时使用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签名、签章等符合要求),或纸质注册证书(若“有效期”非个人原因过期,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等,应提供其相关规定等证明材料,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次承包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选择弃标,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递交、评审,以及谈判相关资料交互、确认等工作。
4.2承包商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采购文件等。
4.3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5月12日12 时42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5 时00 分。
4.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款的缴纳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汇到指定银行(开户名:森诺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营分行科技新村支行,账号:37050165720100000063)。汇款信息应注明“项目名称+付款单位”。标书款发票开票信息在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缴纳完成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见本章第6条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信息),进行响应信息登记和线上领取下载采购文件。
4.5采购人不要求承包商提交响应保证金。
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6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承包商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采购人
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胜建大厦;
邮编:257000;
联系人:邱立芳;
电话:0992-3988211;
电子邮箱:qiulifang.slyt@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一路819号胜利软件大厦三楼森诺评标中心;
邮编:257000;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505465880;
电子邮箱:liumujin@slofzx.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上发布。
8.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