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辽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己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15】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辽源市鑫成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结算选择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名称:辽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结算选择造价咨询机构招标
2.2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9-031808-js
2.3招标范围:对辽源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进行工程结算。
2.4 项目地点:辽源市。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造价咨询标准、规范合同约定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报名投标人,一律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lyg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9:00至2019年3月22日17:00止。
网上报名须知:登录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lygg.gov.cn),按照规定注册主体信息,注册成功后,使用ca锁登录系统,在对应的菜单进行网上报名,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期限截止时间之前
进行网上报名才具有投标资格。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lygg.gov.cn)招标公告部分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4月9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鑫成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连阳路龙山新城西区13号楼101室
联系人:徐建华
电 话:13766086897
地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联 系人:段 连
电 话:0437-311656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