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第二次)
三、项目概况: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位于广州西部白云区江高镇,是广州市规划“5+10+n”交通物流枢纽体系最后一个未实施的特大型枢纽,是广州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主体,是国家支持和大力培育的优化生产力布局、支撑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是国家级重大建设项目。按照《广州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广州市2024年“攻城拔寨”项目计划》《广州市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等规划、计划要求,我集团正在加快推进前期工作。2024年1月4日,广州市物流发展和供应链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原则通过项目规划建设方案。5月11日,广州市物流发展和供应链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统筹协调专责工作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项目整体推进时间计划安排。要求加快推进节地评价、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研究等工作,力争年内立项。
项目位于广州中心城区西北部,白云区江高镇。项目坐拥华南最大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华南最大航空港,通过广珠铁路和珠江航道便捷连通南沙港,依托最优越的“公铁水海空”多式联运优势,连通国际、国内大通道,是大湾区战略性多式联运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位于广州中心城区范围内,是传统商贸流通大通道重要节点,商贸流通业发展基础深厚;项目位于珠江西航道起点,是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规划重要节点;项目是北部增长极战略抓手,是广州西岸金沙湾、白云湖数字科技城进一步向北拓展打造广州西部科创走廊,与广州北部增长极、南方枢纽联动发展的重大发展平台储备区。
项目围绕全国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多式联运效率最高、枢纽能级最高、枢纽经济示范性最强的战略目标,打造国家一级铁路物流基地、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平急两用”城郊大仓基地、多式联运综合枢纽港、大宗商品储运交割交易中心、枢纽经济融合发展示范区,大湾区产业供应链组织中心、商贸流通服务中心等,着力构建“通道+枢纽+网络”,交通、物流、商贸、产业融合发展,运、转、产、贸一体化枢纽经济发展格局。项目规划研究范围约2500公顷,东至广清高速,西至白坭河,南至流溪河,北至北二环高速。项目实施用地面积逾1400公顷,主要建设商贸流通业核心基础设施,包括集疏运体系和多式联运货运枢纽平台,工程包含建筑工程、公路与市政工程、港口码头工程、河涌水系工程、智慧低碳枢纽工程等。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620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备注: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供应商 | 资质 |
独立供应商或 联合体 |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综合资信甲级,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专业资信甲级(建筑(必备),公路(必备)、市政公用工程、水运、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除必备专业,其他3个中有任意2个或以上);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注:1.联合体各方须共同满足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要求,且联合体牵头方至少具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或2的资质,联合体成员方至少具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资质其中一个专业资信证书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联合体总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
2.供应商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同时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9年6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业绩须同时满足: 1至少完成过一项综合物流枢纽或园区或房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业绩; 2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业绩。 |
注:(1)“近五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9年6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下同)。
(2)“1”中的项目可行性研究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业绩规模和签订时间为准。
“2”中的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业绩应同时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有)、2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3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评审或批复意见的复印件。时间以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评审或批复意见的评审或批复时间为准。
如果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附录2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或公证机构出具的规模或技术指标证明文件。
(3)若为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业绩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加分条件(如有)的认定原则如下:以联合体各成员业绩之和计算。
(4)园区指物流园区或产业园区或工业园区,下同。
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经验不少于10 年。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经验不少于10 年。 |
路桥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作经验不少于10 年。 |
技术人员 | 4 |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2 | 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其他工作人员 | 7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
注:
(1)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路桥专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需提供满足最低要求的人员身份证、相关职称证扫描件、参加社保(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等有效证明材料及满足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工作人员在投标函承诺按要求投入即可。工作经验时间以填入投标文件主要人员资历表中第一个项目经验的起始时间计算。
(2)以上为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并不因此增加合同费用。
(3)投标所报人员如需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应不低于原来的人选,且须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
(5)相关专业指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结构、物流、交通(含公路、市政、铁路等)等。
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
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交); (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信誉最低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满足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全部要求,且联合体牵头方至少具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或2的资质,联合体成员方至少具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资质其中一个专业资信证书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联合体总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一)投标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投标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供应商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应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投标登记。
3.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八、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fwzn/index.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4.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20-89160888-7225)。
6.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九、现场考察及采购答疑会
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2.本项目不举行现场采购答疑会。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09:00。
(二)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09 :00~10 :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供应商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一、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投标登记的供应商不足3名时,采购人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1)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cg.gemas.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长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供应商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2)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不再采购。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花莞高速中新南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20-31156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85号广东高速公路大厦22层
联系人:黎工
联系方式:020-87577966
电子邮件:jiangsujiaozi@126.com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 号智通广场 a 塔
监管电话:020-84012892
采购人: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