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0106-04-01-543833 | ||
投资项目名称 | 车陂涌流域北部及岑村片区及猎德涌流域天河路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项目名称 | 车陂涌流域北部及岑村片区及猎德涌流域天河路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车陂涌流域北部及岑村片区及猎德涌流域天河路片区排水单元达标配套公共管网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位于车陂涌流域北部及岑村片区和天河路片区。车陂涌流域北部及岑村片区:项目服务范围位于车陂涌岑村水库、岑村排水渠、华观路排水渠、凤庄涌、荔枝园排洪渠、乌蛇坑、旺岗排洪渠、龙洞水库、谢屋排洪渠流域范围内。天河路片区:项目服务范围位于天河区西南部,项目分两部分,分别为猎德涌以东,天河路以北,五山路以东,五山路渠箱以南,以及海月路以南,海青路以西,海文路以东的临江大道与海清路段。 | ||
资金来源 | 市、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公共污水管网建设由市财政出资,公共雨水管网建设及公共管网修复工程由市财政、天河区财政按4:6比例出资。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共新建 dn200~dn800 污水管 10.95km、dn200~2500x2000雨水管/渠7.30km,分 2 个子项:(1)公共污水管网完善工程,dn200~dn800污水管10.95km;(2)公共雨水管网完善工程,dn200~2500x2000 雨水管/渠 7.30km,其中含有dn1200雨水管。(含路面修复、园林绿化修复等,具体以实际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本项目的总投资为20065.8116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584.2258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67.225252万元,基本预备费914.36050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市、区财政资金,公共污水管网建设由市财政出资,公共雨水管网建设及公共管网修复工程由市财政、天河区财政按4:6比例出资。 | ||
招标内容 | 具体内容包括:(1)设计: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包括深基坑、海绵城市、各行业部门)送审,接受初步设计单位审查,配合施工图审查单位至完成线上图审工作并取得线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变更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设计深度达到《市政公用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2)施工: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档案归档市城建档案馆;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代办交通疏解、安全评估及施工许可等报批报建,规划条件核实,竣工联合验收等。(4)投资控制要求:1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2承包人在不降低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的前提下,在经审定的概算建安费金额内进行施工图设计,严禁擅自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施工图预算由承包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编制,并由承包人报送发包人,由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预算审核,预算审定价(含投标下浮率)不得高于施工中标价。3工程设计费结算价以审定的建安费结算价为基本设计费取费基数,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取后乘以50%(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按占总设计工作量的50%),再乘以合同约定的各调整系数,加上竣工图编制费,最后乘以(1-投标下浮率),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1。工程设计费结算价不得超过经审定的概算中的基本设计收费*50%+竣工图编制费。4建安工程费用结算价以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引起的重大变更除外。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总工期:39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5915.20285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3.1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投标人(国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3.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1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2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3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2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6.3施工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6.4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6.5投标登记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6.6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人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购买的及近1个月(时间:2024年07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6.7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7.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电子签章)。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不要求业绩。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8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9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9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9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设施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朱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94749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郑工 | 联系电话 | 13560477267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562663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