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施工

地区:云南 红河州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0-25
项目业主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
绿春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1105.16平方米,新建学生食堂57.66平方米,原有教学楼改造823.72平方米,拆除原有宿舍340平方米,设备工程、室外工程及其相关附属工程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0-25 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73-3049317备注: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绿春县教育体育局经办人:钱富贵、朱力龙
办公电话:0873-422135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灏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保严俊
办公电话:0873-3999088移动电话:1332492104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00202400643001001
标段名称:绿春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0-3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1-14 08:30
开标地点:绿春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480.9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绿春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楼1105.16平方米,新建学生食堂57.66平方米,原有教学楼改造823.72平方米,拆除原有宿舍340平方米,设备工程、室外工程及其相关附属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至投标报名之日不低于连续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业绩要求:/
其他:财务要求:2021至2023(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复查为准。2、人员配备需满足云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的《DBJ53/T-69-2014》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中小型工程规模配置标准。3、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进行管理和支付。提供承诺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相关承诺事项:a.人员承诺,承诺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约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驻场实施,发生变更需获得招标人审批同意,变更人选及人员数量规模、资质条件不得低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达到投标文件约束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b.安全措施承诺,承诺安全保证措施要求及安全措施费用单列、专款专用要求。知晓《企业高风险现场施工(检维修)作业禁令》、《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服从招标人直接作业环节管理及考核。c.真实性承诺,承诺投标文件真实,投标时所有人员资质必须通过网络校验核对,投标文件应附项目负责人、技术及安全负责人有效的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记录不全或资质无法通过网络校验视为无效投标。d.审计承诺,承诺服从审计管理,最终支付价格以经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价格为准,并服从招标人审计费承担标准;同时承诺项目完工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审计相关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14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绿春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pdf2024-10-22 17:44:3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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