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剥隘镇剥隘居委会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地区:云南 文山州
类型
施工
分类
绿化,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0-25
项目业主
富宁县剥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富宁县剥隘镇剥隘居委会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富宁县剥隘镇剥隘居委会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修缮粤东粤西红色文化场馆1100平方米;改造民俗文化活动场地967.8平方米;改造村内道路5817.6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2盏;村内绿化美化134.95平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0-25 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富宁发展和改革局 0876-612859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富宁县剥隘镇人民政府经办人:宋泽辉
办公电话:0876-302510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城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杨星
办公电话:0876-2193166移动电话:1770876739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600202400591001001
标段名称:富宁县剥隘镇剥隘居委会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01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1-15 09:00
开标地点:(富宁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243.1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富宁县剥隘镇剥隘居委会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2.2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修缮粤东粤西红色文化场馆1100平方米;改造民俗文化活动场地967.8平方米;改造村内道路5817.6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2盏;村内绿化美化134.95平方米;2.3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建设工程费为243.11万元,申请上级专项彩票公益金;2.4项目地址:富宁县剥隘镇剥隘居委会;2.5工期:120日历天;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及业主要求完成内容;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富宁县剥隘镇剥隘居委会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能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其他: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3.2财务要求:2021至2023(年份要求)任意一年度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是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相关说明)。3.3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能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2)拟任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证企相符),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须交建设单位压证施工。) 3.4其他要求:(1)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做任何更换,必须持证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应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2)拟派人员配备满足 “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DBJ53/T-69-2014)的要求,应提供岗位(上岗)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3.5信誉要求:(1)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申请人没有受到停业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3)近两年内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其他诚信问题的不诚信者,不得参加投标(4)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提供承诺书)3.6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需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3.7民工工资要求: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3.8(1)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2)严格执行工程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得向招标方提出工程造价低、工程施工难度大等不合理要求,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告.pdf2024-10-23 16:29:30
2招标文件PDF(系统生成).pdf2024-10-24 09:00:4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