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小区人才保障房2号楼精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民小区人才保障房2号楼精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24]F06001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投资方为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汀县住房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新民小区人才保障房2号楼精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新民社区明星路 136 号。
2.3建设规模:新民小区人才保障房2号楼为128套住宅,装修面积16066.8m2,檐口高度69.1米,建筑层数为23层,工程费用约为:2500.8498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工程类别:装饰装修工程
2.5.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2.5.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民小区人才保障房2号楼精装修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如下: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2施工范围(二次装修):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其配套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节水节电等其他工程。
2.6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500.8498万元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各项(含消防(如有)、安防(如有))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3.4业绩要求: / 。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2)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且应由承担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0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附网页截图、注明网址。(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网页截图、注明网址。(3)投标人不得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还在管理期限内),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还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人应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附网页截图、注明网址。(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1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5.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5.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6日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0月30日23:59: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子标书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5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汀县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长汀县金龙商务城B幢206号,邮编:366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59003712,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长汀县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5楼501室,邮编:3663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50862809,传真:/
联系人: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20号
联系电话:0597-68331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汀分中心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三楼(电信大厦旁)
联系电话:0597-688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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