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09
项目业主
竞价轮次 | |||
轮次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剩余时间 |
第一轮 | 2024-11-07 09:54:10 | 2024-11-09 09:29:36 | - - |
第二轮 | 2024-11-09 09:39:36 | 2024-11-09 10:09:36 | - - |
基本信息 | |||
1.工程规模:在视高第一水厂和龙池寺水库之间新建DN500输水管道约1300米,供水管材采用涂塑钢管。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工期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行废止。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人员要求:本项目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及投标前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人员证书交招标人实行压证管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虚假承诺将纳入《眉山天府新区自主招标服务平台》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其它要求 |
1.中选规则:若因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原因放弃中标(包含签订合同后解除合同的情形),招标人可在第二、第三名同意第一名报价的情况下,依次沿用第二、第三名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投标无效。 4、若中标,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根据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提交资质要求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不按时提供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5、中标单位须主动签订并履行与招标人签署的《阳光合作协议》,严禁向甲方或其亲属以现金、礼品(快递送礼)、礼券等任何形式进行赠与。 6、各投标人(或单位)须诚信投标,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恶意投标(包含中标后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等情形),将纳入《眉山天府新区自主招标服务平台》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附件信息 | |
合同附件 | 眉山天府新区2024年视高第一水厂输水管新建项目监理服务合同.docx 阳光合作协议.docx |
其它附件 | 眉山天府新区2024年视高第一水厂输水管新建项目监理-投标人须知.docx |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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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讯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