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技术学院泰安校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技术学院泰安校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20241114-01-01;
2.2项目名称:国网技术学院泰安校区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山区财源街道龙潭路179号院内;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公共建筑,建筑地上八层、局部地下一层,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部分)+钢结构装配式(主体部分)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桩基础。总建筑面积为13499m2。其中地上面积12981.32平米,地下面积518.06平米(设备间及消防水池),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10日,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三星级智慧工地标准及二星级绿色建筑工程;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8646.871268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泰安市龙潭路179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31-8299954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东区五楼(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0538-8230818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方式:0538-823081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8-5331293。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