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黎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嘉黎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由西藏那曲嘉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嘉发改〔2024〕213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嘉黎县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黎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1482001 2.3 建设地点:嘉黎县县城 2.4 建设规模: 填埋场设计总库容为30万立方米,扣除库底防渗系统所占的库容约3万立方米,得到有效库容为27万立方米,处理原生垃圾规模为25吨/天,设计使用年限 20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用双层防渗填埋库区、渗滤液回喷回灌系统、渗滤液调节池、柴油发电机房、泵房等附属设施,并对原有管理区进行改造维修。(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的设计方案为准) 2.5 招标范围:嘉黎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包括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施工、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2.6 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其中设计的设计周期为:60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 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可兼任施工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市政工程设计业绩1个(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承担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1个(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 年11月15日至 2024 年11月22日,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 年11月15日至 2024 年11月22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年 12月0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和递交。 6.3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组织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7、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超过规定时间(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3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 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 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 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 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 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 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 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4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5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 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 8.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 的规定要求。8.7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黎县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嘉黎县县城 联系人:格烈朗杰 18889009930 办公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长兴都汇写字楼一栋703 联系人:蒙女士 19108967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