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地区:辽宁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4-11-15
项目业主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2-210423-00107 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相关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1909257 最高限价(元):1909257 采购需求:查看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原县行政审批中心三楼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活动全程线上开展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清原县联系方式:150423669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联系方式:024-53022762邮箱地址:15641325699@qq.com开户行:锦州银行清原支行账户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账号:07050821092640510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泓慧电  话:1786048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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