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南宫市精神卫生中心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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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5544003003 | ||||||||||||||||||||||||||||||||||||||||||||||
招标内容: | |||||||||||||||||||||||||||||||||||||||||||||||
南宫市精神卫生中心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精神卫生中心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审字〔20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南宫市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南宫市精神卫生中心。2建设规模:室外配套工程、附属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拆除工程,其中:硬化面积约4500平方米,管网约2000米。3合同估算价:3893468.02元。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7 00:00至2024-12-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8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刘维忠(建设单位人员)、朱明月(招标小组负责人),赵倩,蒋花。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5221984转8318 电子邮箱:ngzjj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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