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NTHFC-20200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凤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爱阳镇项目区已经丹农田发[2020]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凤城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9年凤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爱阳镇项目区。
2.2项目概况:
新建农桥5座,新建田间道路9470m,新建农田防护1598m,土壤改良3000亩,对土壤进行翻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承揽规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凡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30日16时截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标明标段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或2019年度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除外)到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城市新东方大厦4楼)领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可不提供)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城市新东方大厦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计划工期
自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起至2020年6月30日前完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凤城市凤北路3号
邮编: 11800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415-814001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邮编: 118000
联系人: 许工
电话: 0415-6196667
电子邮件: lnth6667@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运兴支行
帐号: 0115120000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