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智造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三标段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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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915501084A01C01 | ||||||||||||||||||||||||||||||||||||||||||||||
招标内容: | |||||||||||||||||||||||||||||||||||||||||||||||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智造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三标段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智造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三标段EPC总承包已由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元经审审字【2023】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智造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三标段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智造园区内2.1.3建设内容:(1)县界南至营里红绿灯:两侧绿化中间隔离护栏更换;两侧道路部分路段整修拓宽;DN800雨水管道1111米;De110灌溉管道长约1794米,De63灌溉管道长约2247米。(2)营里红绿灯至元氏县城北桥段:道路西侧绿化,DN1500雨水管道500米;段村村东雨水泵站,泵站规模为1350m3/h。(3)建延路至营里红绿灯:包括标识、展翅翱翔雕塑、环岛及石榴雕塑等节点。(4)G107国道城区段:道路两侧便道砖更换,部分墙面粉刷,中间隔离墙粉刷;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5计划工期:10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9个月);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7 00:00至2025-03-0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李春杰,联系方式:0311-846618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广信联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曹清,联系方式:0311-85853364。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1-86530160 电子邮箱:yszbb20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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