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崇德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地区:云南 昆明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绿化
发布时间
2025-03-17
项目业主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

禄劝县崇德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禄劝县崇德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6487.72平方米(合9.73亩),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4026.46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建筑面积2319.09平方米,服务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365.86平方米,供应用房建筑面积341.51平方米;完善绿化、道路、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及教学设施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3-17 15: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6150024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经办人: 祁文林
办公电话: 1388854632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鲁学英、杨庆霞、董玲君
办公电话: 0871-68996797 移动电话: 1502514058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500212001001
标段名称: 禄劝县崇德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3-2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09 10:00
开标地点: 禄劝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499.91174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禄劝县崇德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总用地面积6487.72平方米(合9.73亩),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4026.46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建筑面积2319.09平方米,服务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365.86平方米,供应用房建筑面积341.51平方米;完善绿化、道路、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及教学设施,项目总投资:2012.7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禄劝县崇德街道办小辑麻村108国道东侧周边情况:自行勘察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详细资质要求:有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其他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
其他: 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财务要求: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有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据实提供;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即可)(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的执行行业管理规定,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所有投标人的情况,交评标委员会评审);(2)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自行承诺);(4)招标文件中涉及“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内容改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5)投标人为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企业未出现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已中标,一经查实,则取消中标资格)。(7)承诺按照《云南省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分账拨付。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4-09 10: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pdf 2025-03-17 10:15:16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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