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沘江河排洪防涝二期建设工程

地区:云南 怒江州
类型
施工
分类
公路工程,房建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27
项目业主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兰坪县沘江河排洪防涝二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兰坪县沘江河排洪防涝二期建设工程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沘江河(凤凰小区至大龙桥段)清淤工程:长度 1600m,河道宽度20m-30m 不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3-27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0886-3211783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7日00:00时至2025年4月2日18:00时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怒江州”获取招标文件,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怒江州” 网完成注册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张珂铭
办公电话: 1519861388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朗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和治彪
办公电话: 088-3269775 移动电话: 1878850346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300202500028001001
标段名称: 兰坪县沘江河排洪防涝二期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02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16 09:00
开标地点: 兰坪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986.28215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涉及本项目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取得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在今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不可抗拒因素或相关法定可更换因素除外),并不得兼任其他投标(中标)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本单位购买社保(投标截止前连续半年及以上),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最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含1个)以上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的EPC业绩,EPC业绩只认可以施工方为联合体成员的业绩)。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4-1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pdf 2025-03-26 10:19:27
2 招标公告.doc 2025-03-26 10:52:5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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