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訾洲公园海绵化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地区:广西 桂林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27
项目业主
桂林市绿化工程处
招标代理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訾洲公园海绵化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改管2024]2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訾洲公园海绵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代码2210-450300-04-01-974538)(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林市绿化工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1520.627163万元 100.0% 其他:0.0万元 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招标编号:GXDC-ZB-2025-011 

建设地点:桂林市訾洲公园 

建设规模:桂林市訾洲公园内进行海绵化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建设广场道路透水铺装10593m2,雨水花园3509m2,植草沟5720m2,旱溪2635m2,建筑海绵化改造,植被缓冲带25367m2,湖区提升改造,购买智慧海绵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520.62716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0天(日历天)。

2.2.1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1)工程设计: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完成后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2)工程施工: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GXDC-ZB-2025-011 ,标段(包)名称:桂林市訾洲公园海绵化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2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3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园林绿化工程,且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6□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32708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标说明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4-28 09:30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成功上传。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携带专职投标员(或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现场签到并参加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没有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投标人参会代表需在截标后60分钟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3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地点签到,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5.3未进行网上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参照网上开标操作要点进行平台操作。

5.4 “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3-5625161。

9.监督部门及电话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电话: 0773-2625596

10.注意事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桂林市绿化工程处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址:

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一路212号

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五楼

邮编:

541002

邮编:

541001

联系人:

任安

联系人:

毛崇文、李鹏宇、杨红东、梁碧云、欧丽、曾博文

电话:

 0773-3857001

电话:

0773-3569998

传真:

/

传真:

0773-356999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9085398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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