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人文生态园代建(阶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海南 海口市
类型
设计,施工,监理
分类
房建工程,绿化,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27
项目业主
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

一、项目编号:HNZS-2411-020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

1、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人文生态园代建(阶段)

2、项目预算:¥847000.00元(最终以政府审定为准),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

3、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建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以签订的《委托代建管理合同》约定为准;

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府及各区、部门直属的具有投资职能的政府投资公司,或从事本行业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或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且仍持有国有股份的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具有与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同时具有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的资金和防范风险的实力,且履约评价和社会信用良好的专业建设管理机构。(提供相应证书材料以及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中一项即可)注: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咨询工程师(投资)提供登记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2024年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可为分公司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或税务机构电子印章的即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从业人员查询截图(注册证书所在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9信誉要求:(1)20223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海口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2)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或以上网站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3.10能严格遵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328日至2025040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美兰区蓝天街道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D503;

3、方式:现场获取,由获取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鲜章留底)。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040715:30至16: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开启时间:2025年040716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杭大酒店5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公告信息发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口市)

2.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

 址:海南省海口市

 话:0898-66569063

联系人:陈女士  

代理机构:海南政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南省海口美兰区蓝天街道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D503

 话:15808940962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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