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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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杏花村街道”三项服务”运营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 16:02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万和忠、王莲、张莉 | ||
总成交金额 | ¥37.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维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855011185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杏花村街道耀远路3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149864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北一环蓝钻尚界B座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5633053 |
2.金额:4440元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庐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金凤,联系电话:0551-65699705【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杏花村街道”三项服务”运营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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