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2022XZ-JASSTS-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以市公路管理处关于2021年度对外采购项目第四批立项情况的通知(徐路计〔2021〕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2XZ-JASSTS-SJ标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徐州市境内。具体招标项目内容如下:
(1)普通国省道重点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优化提升工程。针对发现的新需求和存在的问题,结合重点路段在路网中的位置、交通流特性和服务对象,实行“一点一策”、“一路一策”,研究制定优化方案,完成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加强精细化设计,准确选取关键设计节点;对于重点交叉口要合理分配路权,完善设计路权设施,优化进出口交通组织,规范车辆行车轨迹;复杂路段必要时进行多方案比选,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咨询。重点路段要根据交通量、功能定位、设计速度等,完善优化提升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新增或变更标志标线可能对通行产生影响的,应加强事前影响分析、做好事后跟踪观测。重点路段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路段(交叉口包含路基、路面、交安设施改造):
邳州G311 K142+173-K185+710、K198+590-K248+100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邳州G311 K201+200复兴路交叉口优化提升、G310K156+800交叉口优化提升,丰县S254 K0-K18+400段交叉口优化提升、路侧防护,睢宁S347 K47+240-K53+972、S612K0-K18+135、S251K47+300-K77+232、S254K41-K48+500路段中分带三波护栏视距保障处置,沛县S253K19+500与龙湖大道交叉口、铜山G311K288+030交叉口处置,普通国省道临水护栏排查设计等内容。
(2)普通国省道公路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全市约1409公里徐州市普通国省道实施干线公路标志标线的优化提升。针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在用、在建公路,重点为车道数增减变化路段及过渡段以及其他路段(包括交叉口路段、穿城普通公路、多运输方式衔接路段等,路网完善引发交通流量、流向变化较大路段,路网复杂等路段)。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 )、《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 GB/T91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JTGD82)等现行标准规范对重点路段进行排查评估,从路网和交通运行状况、驾驶人需求、交通事故和违章情况、环境条件等方面对现状交通标志标线开展排查梳理,科学评估,针对存在需求及问题完成优化提升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建立需求清单和措施清单(以下称两个清单)。
(3)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专项设计。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两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交公路(2021〕13号)以及徐州市是教育局《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会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徐教安全〔2021〕20号)的要求,一是排查全市约1409公里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完成相应的施工图设计,建立需求清单和措施清单。整治标准达到“四无三不两规范”要求。
(4)中央分隔带护栏的排查优化提升。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苏交公路〔2021〕12号)的要求,对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部分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具体线路与招标人对接后确定。
以上(2)、(3)(4)项涉及的国省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六《公路路线基本情况明细表》。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即2022XZ-JASSTS-SJ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项目概况范围内的勘察、现场排查、方案设计、综合评估、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清单编制、后续服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等。各阶段的成果均需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并上报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审查。
2.3 设计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
(1)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普通国省道重点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优化提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并送业主审查,2021年9月30日前修改完善后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查;
(2)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两项行动”排查及设计提交相关文件供招标人初审,根据初审意见,5天内修改完善后报业主单位审查和供业主单位招标使用。
(3)2021年9月30日前其他项目排查及设计提交相关文件供招标人初审,根据初审意见,5天内修改完善后报业主单位审查和供业主单位招标使用。
(4)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现场配合人数不少于1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或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或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的勘察设计项目。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廉政问题;;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②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或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或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的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由人员,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仅限于对工程勘察部分的相应工作允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e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
3.6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则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关于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厅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68号
联系人: 高皓
电 话:0516-85605523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是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
联系人: 张由
电 话:0516-67899996
邮 箱:191214010@qq.com
9.其他
9.1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9.2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1年7月23日,预约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17时0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9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9.4 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9.5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