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苏州校区(东区)教学组团7#教学楼8#教学楼9#食堂幕墙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大学苏州校区(东区)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行审投项(2020)228、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高新教育产业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高新教育产业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京大学苏州校区(东区)教学组团7#教学楼8#教学楼9#食堂幕墙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太湖大道北、环山路东 2.2规模:本标段幕墙总面积约27195平方米,最大单体幕墙面积约12268平方米,幕墙最大高度为21.65米,本标段工程估算价约3900万元。 2.3标段划分: |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07-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住宅公寓除外)幕墙工程或外装工程项目,质量为合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3.5信誉要求: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执行《2021年春节前高新区建筑领域清欠通报》(苏高新住建通[2021]9号),拒绝被通报批评且暂停在高新区承揽业务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参与本次投标; 3)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 4)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按资审文件附件三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6)按照苏住建建(2019)50号文第三条“落实招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权”的规定,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的,招标人自主决策从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入围;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等于7家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小于7家时,则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本项目对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定性加定量评审选择入围单位。评审因素包括定量评审因素:企业类似工程、企业获奖、企业资信水平。定性评审因素:企业综合实力、企业以往履约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1年07月23日9:00至2021年07月28日17: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03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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