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善花园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达善花园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经发项【201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达善花园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通安镇 2.2规模:合同估算价约4000万元。 2.3标段划分: |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01-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签约合同价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无 3.6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如是联合体投标时,所指牵头单位)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如是联合体投标时,所指牵头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注: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本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其他国有:100.00%。代建单位:苏州高新区新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扣分标准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苏清办[2019]3号文(《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苏清办﹝2020﹞2号(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中的企业和人员参与投标。 (10)本项目执行《2020年春节前高新区建筑领域清欠通报》苏高新住建通[2020]3号文,拒绝被通报批评且暂停在高新区承揽业务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参与本次投标。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春节前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0〕12号文,拒绝被通报批评且暂停在苏州市承揽业务的施工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11)、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7家时,招标人采用自主决策方式从中选择7家合格申请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等于7家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小于7家时,将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条件重新发布公告;前文有与本条款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条款为准。本项目采用集体议事法对资审合格单位进行定量加定性评审。评选因素为:企业业绩、企业能力评价、企业体系认证、企业综合实力、企业贡献度、企业以往履约情况、公司售后维护能力。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1年01月15日9:30至2021年01月22日17: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5日 13时4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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