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工程

地区:江苏 淮安市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3-04-23
项目业主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工程跟踪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工程跟踪审计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管(发改)审发〔2022〕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路北侧、新长铁路西侧、板闸干渠南侧、宁连路东侧

2.1.2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亩,工程主要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生物池、二沉池、磁混凝澄清池、滤布滤池、消毒接触池、鼓风机房、加药间等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新增4万㎥/d的污水处理能力

2.1.3服务周期:约400日历天(以实际工作期限为准)

2.1.4招标控制价:105万元

2.2招标范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工程预算编制审核、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等咨询服务)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8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5投标人自2016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为1亿元及以上的国有投资(含政府投资)的市政公用工程(不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轨道交通)造价咨询项目。(提供造价咨询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或结算审计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合同中不能反映项目造价、规模、时间及资金来源的,需提供委托方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6拟派的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必须为投标拟派跟踪审计项目组人员,在施工期间跟踪审计人员须驻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因招标人安排其他单位实施跟踪审计服务,由此更换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7投标人做出如下承诺:

1)企业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 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3)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 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4)投标文件中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3.8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

3.9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4 23 日至20235 18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

    5.3平台工具使用费100元,手续费5元,共105元。

    5.4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受托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5  19  日上午0930,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17-83716115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招标代理机构: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861788773

    联系地址: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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