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人脸边门集成、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人脸边门集成、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及融资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苏州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项目工期:2023/5/31至2026/12/31,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01 | SRT7-18-1标:苏州轨道交通在建的3条地铁线路(6号线、7号线、8号线)的智慧人脸边门设备及相关软件升级改造、接口升级改造、中心平台的设计、集成、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 287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2月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互联网票务平台或城市轨道交通人脸识别过闸乘车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6)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如为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3月8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14日下午24:00止,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2023/3/21上午9:00至2023/3/21上午9:30: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递交预审材料, 最终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资审材料的单位为准。
注:请投标人在将资审材料递交前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及CA激活相关注意事项》。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七、其它明确事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苏州轨道交通在建6号线、7号线(含延长线)、8号线实现智慧人脸边门人脸识别过闸乘车相关的智慧人脸平台系统建设、软硬件采购、接口开发调试、智慧人脸边门设备供货、6号线/7号线(含延长线)/8号线AFC系统升级改造、清分系统升级改造、互联网票务系统升级改造、轨道交通官方APP升级改造、线网智能客服系统升级改造等配套接口系统升级、项目集成、安全等保建设及测评、施工安装(含施工材料供货)及《苏州轨道交通线网AFC技术规程》修编(智慧人脸业务)等。
项目建成后,乘客应可通过苏州轨道交通官方APP“苏e行”进行人脸识别开通注册及账户管理,可在6号线/7号线(含延长线)/8号线智慧人脸边门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进出付费区;同时,系统应具备“脸码混用”过闸功能,可至少实现如下业务场景功能:
2 在6号线/7号线(含延长线)/8号线智慧人脸边门刷脸进站,在普通闸机刷二维码出站;
2 在普通闸机刷二维码进站,在6号线/7号线(含延长线)/8号线智慧人脸边门刷脸出站。
涉及电子支付相关的业务内容应在互联网票务系统完成,由苏州轨道交通既有互联网票务系统完成行程匹配和请款,官方APP按照乘客绑定及所选支付渠道完成扣费。
本智慧人脸平台系统须满足在建6号线、7号线(含延长线)、8号线、2号线北延长线、4号线延伸线智慧人脸边门接入能力,并可拓展至线网所有线路闸机通道接入容量。
(2)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本公告上自行下载);
(二)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资格预审之日,如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尚未出具,可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4)资格预审申请事宜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5)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6)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4家,招标人将重发一次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的规定。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8)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1〕208号)。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18.4.45.172:8086/”、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022室
联系人:张俊、陈子荧
电话:0512-65090320
E-Mail:zjun@jcec.cn
十、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蒋世宇
电话:0512-69899101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3/8 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