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福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福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已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项批【2022】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招标人为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泛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光福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区光福镇古城区东北部,查西路东、查山路西,府巷路南,福北路北 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665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7446.68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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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03-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实施性方案设计范围:总体规划及实施性建筑方案设计、规划方案报建及通过相关报批和审核工作、建筑施工图条件图(包含施工图设计的技术服务与指导等相关工作均属本次内容);景观方案;公共部位及室内装修方案;室内外体育场馆方案设计;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精细化审图;投资估算;配合发包人进行材料设备选型、选样等。 五、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设计,人防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编制)、室外综合管网方案设计及报建、室外场地排水施工图设计、钢结构施工图设计、精装修机电二次配合、装配式(不含二次深化拆分)设计、运动场馆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不含申请绿色标识)、海绵城市设计、景观(含红线范围内道路、大门、门卫房及围墙)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室内装饰施工图设计、智能化设计、标识标牌、厨房设计、门窗幕墙设计、BIM设计、投资概算,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对于后续需要专业公司进行和深化设计的项目,如供配电、基坑支护、校园文化、泛光照明、燃气、市政给水、电梯、实验室、专业教室等,需配合专业厂家二次深化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及技术支持,并对相关专项设计审核。参与工程验收,配合发包人进行材料设备选型、选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均属本设计范围。 六、设计周期:120天(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七、备注:1、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2、本项目采用“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评分办法。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给予1万元的经济补偿费,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0.5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3家,重发公告;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全部入围。 八、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九、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十、本项目由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集中建设工作。 十一、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08日00:00至2023年03月15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1日 13时15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