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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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类型
施工
分类
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2-28
项目业主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招标代理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1】72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2】10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为《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 年)》的“射三”,是“六纵十横十五射”的重要段落,对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改善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城市之间交通条件,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南京首位度,加速推动宁镇扬同城化进程等具有重要意义。

路线起自南京市六合区新篁镇北,接已建的南京绕越高速公路,向东经扬州市仪征市陈集、大仪,高邮市送桥、车逻、三垛,继续向东在泰州市兴化市城区南侧通过,止于兴化市蒂垛,接拟扩建的盐靖高速公路和拟建的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26.589km,其中南京段12.157公里,扬州段长89.524公里,泰州段24.908公里。全线共设置145座桥梁,16处互通式立交,3处服务区(含加油站),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11处,养护工区3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 12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34.5 米。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批复的总投资约 301.54亿元。

2.2招标范围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将分为若干标段进行施工暨股权投资招标,NY-TZ5标段(起讫桩号:K120+900.0~K124+517.1)已完成招标,其股权投资人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指定出资方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指定出资方共同成立了江苏宁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京至盐城高速项目公司名,下同)。后续招标批次中标单位中的股权投资人依次以增资扩股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按要求数额完成资本金增资,并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等工作。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资本金出资方案为在两年内,由各股权投资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指定出资方、项目所在地政府指定出资方根据各方的股权比例分阶段完成资本金出资到位,具体资金到位计划见出资协议书。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除NY-TZ5标段)的施工,以及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除NY-TZ5标段)一定比例的股权投资。

本次将上述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划分为A类和B类分别进行资格预审,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A类:标段规模在10亿元以下的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以及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一定比例的股权投资。

B类:标段规模在30亿元以上的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以及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一定比例的股权投资。

本次按A、B两大类进行资格预审,在招标阶段将进一步进行标段划分。A、B两类的股权投资比例为相应标段资本金的6%,具体各标段对应的投资金额在招标阶段将根据各标段的规模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中一旦明确,各施工标段的股权投资比例(投资额)不随最终中标报价、合同价而调整)。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联合体组成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若股权投资人非本次施工方,则应以施工方牵头、联合一家股权投资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总体组织与协调工作施工方及股权投资人的相应资格要求须满足本章“3.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A类: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其中施工方成员数量为1个,股权投资人数量不超过1个;

B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个,其中施工方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明确1家单位作为施工方牵头人,即本次联合体牵头人),股权投资人数量不超过1个。

3.2申请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的资格条件

3.2.1企业条件(若施工方由多家施工单位组成,各家均需满足

1)资质条件:

a申请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b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311日以来,申请人完成过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或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申请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良好。申请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2023116日以来,申请人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致死1人的,涉事施工单位1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致死2人的,涉事施工单位2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涉事施工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涉事施工单位5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

3.2.2项目负责人条件

A类:要求配备1个项目经理和1个项目总工。

B类:①若由一家施工单位独立承担所有施工任务,则至少需配备1个项目经理和1个项目总工;②若由多家施工单位组成施工方承担施工任务时,各施工段的工程量划分由其自行确定,但每个施工单位至少需配备1个项目负责人和1个技术负责人。

施工方牵头人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除施工方牵头人外,其余施工方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则为本项目的项目副经理和项目副总工。

本次资格预审不要求填报具体人员,招标阶段所填报的上述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条件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

资质条件

1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1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业绩条件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三任项目副经理。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总工或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其他条件

20181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以及联合体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副经理或项目副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社保条件

投标时所填报的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项目副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8个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

3.3申请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中的股权投资人)资格要求

股权投资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其同意进行本项目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或公司批复。

A类:参与本次A类资格预审的施工方可以决定由其本公司,或与其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或集团公司),或与其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或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进行本项目股权投资(即“股权投资人”)。

B类:参与本次B类资格预审的施工方可以决定由其本公司,或与其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或集团公司)进行本项目股权投资(即“股权投资人”)但若与施工方(如采用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或集团公司)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公司或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公司,则要求股权投资人必须为上述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公司。

上述AB类股权投资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A类: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2.5亿元人民币以上;

B类: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10.5亿元人民币以上;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最近连续三年指:2019 年、2020年、2021年);

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5B类: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股权投资人具有已交工高速公路的投融资业绩。

注:上述“投融资业绩”指股权投资人曾独立承担或参与过已交工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上述项目可以是股权投资人单独投资完成的项目,也可以是以股东身份参股的投资项目。

3.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资格预审阶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如以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与同一类的资格预审,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2322817:30202333117:3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在首页左侧资格预审管理中点击资格预审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并点击“资格预审招投标管理”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完成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工作。

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资格预审预约”,完成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下载,股权投资人无需预约;但若施工方由多家施工单位组成,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其余施工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注: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并完成邀请流程),并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生成《资格预审报表》,交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具体因申请人自身问题造成的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406999065。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申请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申请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申请人制作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申请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申请人资料更新而推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申请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无需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现场,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类别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远程解密。申请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申请人自身问题造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0时00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2时00分。

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的原件如下:

a.股权投资人承诺同意进行本项目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或公司批复原件;

b.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南京市江东中路399号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邮编:210029

电话:025-86602545-8004

联系人:赵敏慧、周泽骏

工作QQ:3406999065

9、其他说明

(1)本次资格预审仅对申请人的单位资质、业绩、履约信誉、投资资格等条件进行了审查。招标阶段,将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各标段申请人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如有)、项目副总工(如有)等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等其他条件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查。

在招标阶段,当申请人的资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将对申请人的资格更新资料进行审查。

(2)本次资格预审划分为A、B两类,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A、B类分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允许通过A、B类的资格预审。

 

                                            二○二三年二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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