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及规划中学项目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2-04-12
项目业主
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徐工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及规划中学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雨审批项发[2021]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2760.9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2760.95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社区服务中心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939.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3500平方米,建筑高度59.85米,其中社区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约53400平方米,主要为文化活动中心、体育中心、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医疗服务站点)、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养老院、社会停车场、肉菜市场、公厕、环卫所、邮政局、公园绿地等。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单桩最大加载为8000KN。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徐工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及规划中学项目社区服务中心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相关服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72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5-07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报价(满分56分)
6.1.1、评标基准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87.388万元(其中桩基检测最高限价为71.952万元,基坑监测最高限价为114.251万元,沉降观测最高限价为1.18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及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分项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服务方案(暗标;满分22分)
6.2.1、工作大纲和实施方案:符合本项目检测的要求、检测工作大纲和实施方案合理、可行,并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2.2、技术管理措施和质量控制措施:技术管理措施全面、具体、详细,针对性强;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可行,各项措施易操作、易落实。(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2.3、工期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2.4、重点难点分析及对应的处理措施:对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得当。(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2.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措施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包括现场人员、服务计划及其它工作安排合理、满足项目要求。(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2.6、设备及人员配备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及设施先进、合理可行;拟投入的项目组人员配备合理,岗位责任明确,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3、项目组成员(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满分14分)
6.3.1、基坑监测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基坑监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3.2、基坑监测人员(基坑监测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最多配备3人。(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3.3、桩基检测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检测岗位合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分; 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3.4、沉降观测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基坑监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3.5、安全生产管理员: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 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业绩(满分4分)
6.4.1、桩基检测单位业绩:2017年03月01日(含)以来,桩基检测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检测项目业绩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合同,以上传到“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4.2、基坑监测单位业绩:2017年03月01日(含)以来,基坑监测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基坑监测项目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合同,以上传到“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5、企业信誉(满分2分)
投标人(如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缺一不得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6、企业获奖(满分2分)
2017年03月01日(含)以来,投标人(如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的监测类项目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奖项的得1分,获得过市级优秀工程勘察奖项的得0.5分,奖项限评2个,以最高奖项计分。(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备注:
①、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以上传到“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所有注册人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执业资格证书上不显示有效期或注册单位的以执业印章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网站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②、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项目组成员近半年(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③、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④、本标段采用检测纲要评分点为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要求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检测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⑤、检测纲要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4月12日15时47分到 2022年4月19日15时47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申请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桩基检测单位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④、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基坑监测单位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沉降观测单位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含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的,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相关证书以上传到“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桩基检测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2、基坑监测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沉降观测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执业证书;
(相关证书以上传到“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8.5、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原件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1)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桩基检测单位和基坑监测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有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8、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非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809室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王芳 联  系  人:金芸         电       话:025-52887105 电       话:17715289656         传       真:无 传       真:02586433596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343585581@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账       号: 账       号:31190188000026822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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