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医疗中心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5.0系统)
标段编号:YXS201809018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医疗中心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7)4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陶都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环科园东南部;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5日;(注:按照甲方要求分批种植)
2.5合同估算价:约92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7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价为准)的绿化施工工程。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同备案手续(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归集系统”中的合同登记信息,可以提供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系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前述材料请投标企业从诚信库获取并编入投标文件。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年的。
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
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年4月2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自2021年4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2022年1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自2017年4月26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4月12日至 2022年4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5.0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08时4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6. 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评标入围法+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 其他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4月12日至 2022 年4月1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宜兴市陶都路115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 0510-817302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
联 系 人:卞女士
电 话:13921337516
2022年4月12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5.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5.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