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11-18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四)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五)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六)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无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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