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宣堡镇联建光伏发电项目

地区:江苏 泰州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电力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8
项目业主
泰兴市宣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0]宣堡镇联建光伏发电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3212831886000020项目名称宣堡镇联建光伏发电项目
标段编号L3212831886000020001001标段名称宣堡镇联建光伏发电项目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6日
工程类型电力
公告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3212831886000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堡镇联建光伏发电项目已经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宣堡镇联建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4]2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宣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宣堡镇联建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兴市宣堡镇域内2.2工程规模:新建1250KVA配电及1270KW光伏发电项目,主要铺设太阳能电池包板约1800块、配线敷设约11400 米;利用现有房屋,购置变压器、高压成套配电柜等设备,建设配电站一座;同步建设水清洗系统等配套工程。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
L3212831886000020001001宣堡镇联建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宣堡镇联建光伏发电项目施工。474.45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期满一年后付至工程审计价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期满两年按审计价结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其他

1?2022 11  2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2023 11  2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2024 8  2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自  /    /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5□自  /    /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7)?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1时间要求:20248 月-2024年 10;

2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1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1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1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1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1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2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3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情形1、3.3(4)情形2、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6.2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具体方法如下: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宣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宣堡镇新区银杏路地址: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戴王路东侧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联系人:万丹丹联系人:蒋鹏
电话:15050557190电话:15061075357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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