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7号地块)地下管线整治项目EPC(三次)

地区:云南 怒江州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8
泸水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7号地块)地下管线整治项目EPC(三次)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泸水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7号地块)地下管线整治项目EPC(三次)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铺设燃气管道工程、强弱电入地工程、路面恢复工程、其他附属设施配套工程等。1.8号路:增设雨水管722m、污水管748m,增设给水管、燃气管、强弱电排管566m。 2.银河路:增设雨水管241m、污水管234m,增设给水管、强弱电排管250m,恢复车行道。3. 排路坝路:增设雨水管202m、污水管247m,增设给水管、强弱电排管190m。 4.向阳南路:增设雨水管120m,增设给水管、强弱电排管289m。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18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泸水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经办人:朱平
办公电话:18670224591
招标代理机构:泸水汇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田健
办公电话:18869793144移动电话:1886979314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3300202400172001001
标段名称:泸水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7号地块)地下管线整治项目EPC(三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2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09 09:00
开标地点:第一开标室(422)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3888.5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铺设燃气管道工程、强弱电入地工程、路面恢复工程、其他附属设施配套工程等。1、8号路:增设雨水管722m、污水管748m,增设给水管、燃气管、强弱电排管566m。2、银河路:增设雨水管241m、污水管234m,增设给水管、强弱电排管250m,恢复车行道。3、排路坝路:增设雨水管202m、污水管247m,增设给水管、强弱电排管190m。4、向阳南路:增设雨水管120m,增设给水管、强弱电排管289m。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各项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担任1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2021 年至今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EPC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含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同时具备:1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勘察业绩(类似勘察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2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3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若为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拟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相应专业的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2-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4-11-15 16:08:3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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