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2024年度后期扶持项目小湾水电站库区鲁史镇永新村平地园子安置点移民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二次)投标邀请书

地区:云南 临沧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8
项目业主
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临沧市凤庆县2024年度后期扶持项目小湾水电站库区鲁史镇永新村平地园子安置点移民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二次)投标邀请书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临沧市凤庆县2024年度后期扶持项目小湾水电站库区鲁史镇永新村平地园子安置点移民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二次)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估算总投资 298.58 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18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凤庆县搬迁安置办公室13988376677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 2024 年11月25日18时00 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2、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陆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凤庆县鲁史镇人民政府经办人:乐正泽
办公电话:1501211401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梅太雲
办公电话:梅太雲移动电话:1375933662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900202400378001001
标段名称:临沧市凤庆县2024年度后期扶持项目小湾水电站库区鲁史镇永新村平地园子安置点移民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二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09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二(凤庆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298.5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一)公共设施建设:1.规划在安置点现有公共活动场地的北面,新建一座自办宴席点钢架大棚,彩钢瓦坡屋面,建筑占地面积269.34m2,建筑面积269.34m2,建筑高度5.95m。2.设置10个240L成品带轮环保垃圾箱,3.设置4组铝合金结构成品的党建宣传栏,单个宣传栏长2.50m,高3.2m,三个一组布置,每组之间间隔1m。(二)基础设施建设:1.规划将安置点南侧排水沟延长200m,规格为B×H=400(mm)×400(mm)。2.规划将热水塘至安马组产业道路进行硬化,总长度2.9km,按照原路宽度进行硬化,对路基垮塌部分进行修复,特殊危险路段增设安全设施。(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凤庆县鲁史镇永新村平地园子安置点。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其他:(1)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肆万元整(¥40000.00元)。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取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00元)。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陆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2-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投标邀请书.pdf2024-11-15 15:56:04
2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4-11-15 15:56:0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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