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8
项目概况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龙财磋商采购-2024-22 | |||||||||||||||
2、项目名称:中共安阳市龙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搬迁维修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69,757.59元 | |||||||||||||||
最高限价:969757.59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本工程包括中共安阳市龙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搬迁维修改造项目的建筑改造工程、水电改造工程、室外工程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1年内(连续6个月)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并保证整个施工期间在本项目施工现场,提供相应证书和承诺函。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须承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xwz.ggzy.anyang.gov.cn:3720/ayggzy/),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有)。 | |||||||||||||||
3.方式: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xwz.ggzy.anyang.gov.cn:3720/ayggzy/),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有)。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需在开标前打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6室(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安阳市民之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henan.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中共安阳市龙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 |||||||||||||||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梅东路南段 | |||||||||||||||
联系人:常志 | |||||||||||||||
联系方式:1861372671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 |||||||||||||||
联系人:王一帆 | |||||||||||||||
联系方式:1352333037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一帆 | |||||||||||||||
联系方式:13523330372 |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