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影视音像资料库项目工艺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地区:西藏 拉萨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其他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18
项目业主
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招标代理

西藏影视音像资料库项目工艺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147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影视音像资料库项目工艺设备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1475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投资,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主要包括云底座(私有云+云端服务)、能力中台、媒资系统、收录系统、影视修复系统、版权管理系统、审看系统、展示系统、节目共享交换平台(节目调度业务系统)、运维管理平台、安全保障体系等及配套软硬件设施设备。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藏影视音像资料库项目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主要包括云底座(私有云+云端服务)、能力中台、媒资系统、收录系统、影视修复系统、版权管理系统、审看系统、展示系统、节目共享交换平台(节目调度业务系统)、运维管理平台、安全保障体系等及配套软硬件设施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藏影视音像资料库项目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财务要求:近3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3年内新注册成立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开标日前 12 个月内连续 12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投标人名称和所缴纳税种种类,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2)开标日前 12 个月内连续 12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社保管理机关的查询结果复印件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复印件;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投标人名称和所缴纳的社保的种类;由第三方代缴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之间存在代缴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的上述材料中显示出投标人名称和显示出所缴纳的社保的种类的材料可以不是同一份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其依法 不需要缴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近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项4000万元(含)以上信息化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企业在3年内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未被西藏自治区监督管理部门或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审计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西藏影视音像资料库项目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获取时间: 2024-11-18 23:00   --    2024-11-25 23: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西藏影视音像资料库项目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12-09 09:5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西藏影视音像资料库项目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开标时间: 2024-12-09 09:5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投标人在开标时自行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 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

3 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 件及纸质版投标函。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4 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 7 号

联 系 人: 索先生

电 话: 1920899555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7789932068

电子邮件: zhangmingkong@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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