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大型管道清淤工程二期)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规计〔2024〕94 号批准,资金来源为由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区,天津市中心城114条道路大型管道清淤工程,大型管道包括管径为DN1000mm 及以上的管道、部分积水片区内DN800mm 淤积严重的管道,管道总长度133.7km,主要为雨水管道及合流管道,清淤量约6.1万立方米(80%含水率)。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大型管道清淤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共3个标段。
1标段名称: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大型管道清淤工程二期)监理1标段,合同编号:ZXCQPLTDJS2QJL-2024-001。工程内容为对和平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河东区,共57条路的管道进行清淤,管道总长度约52.0771km。监理工作范围:主要对以上工作内容进行施工监理等。
2标段名称: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大型管道清淤工程二期)监理2标段,合同编号:ZXCQPLTDJS2QJL-2024-002。工程内容为对北辰区,共42条路的管道进行清淤,管道总长度约50.517km。监理工作范围:主要对以上工作内容进行施工监理等。
3标段名称: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中心城区大型管道清淤工程二期)监理3标段,合同编号:ZXCQPLTDJS2QJL-2024-003。工程内容为对河西区、东丽区,共15条路的管道进行清淤,管道总长度约31.0827km。监理工作范围:主要对以上工作内容进行施工监理等。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完工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5日,预计建设周期365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第2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第3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2024年11月25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22910884310401。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tjhuilin@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人:杨媛媛
电话:022-2393028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1号楼3层
联系人:杜炎、肖玥、聂玉泉
电话:022-24344868-8028
邮箱:tjhuilin@126.com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杨媛媛
电话:022-2393028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浩伟
电话:022-5879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