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招标答疑补遗文件
项目编号:E4414010372001508异议回复:
异议1:《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评审,迎宾馆改造方案 1、文化传承意向图一张: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2、迎宾馆正立面效果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3、迎宾馆侧立面效果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4、综合楼效果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5、功能分析总平面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6、流线分析总平面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7、园林景观意向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8、公共区域运营理念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9、每层平面图及平面布置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10、室内概念设计元素图、文化运用图等: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11、酒店大堂效果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12、餐饮空间效果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13、会议空间效果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14、接待室效果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15、公共空间效果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16、客房(商务客房、客房细节)效果图: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 17、动画演示:优秀8~10分;良好4~7分,一般1~3分,无0分。 事实依据: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业绩、奖项要求。 法律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的指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情形(第1期)中提到,某工程总承包项目评标办法设计方案评审标准为:设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室内装饰图表达清晰详细、制图美观。经评审比较各投标人提供的设计阶段图纸,深度最深(含水电暖通专业),达到施工图深度、质量最好及最能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得最高分。 注:招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达到施工图深度的设计图纸(含水电暖通专业),并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评分。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投标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施工图,明显超出项目投标阶段实际需要,涉嫌为参与前期工作的投标人“量身定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约无关。
回复:
一、EPC项目与设计要求的深度关联
(一)EPC模式下设计先行的战略意义
在本次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的EPC项目中,设计环节是整个项目成功推进的关键驱动因素。设计不仅引领着施工方向,更决定了项目最终的品质和功能实现程度。与传统招标模式相比,EPC模式下设计与施工紧密融合,这就要求在投标阶段对设计方案进行深度评估,以确保后续施工的连贯性、高效性以及整体项目的可控性。
(二)各项设计要求的合理性剖析
基于项目独特性的设计考量
从文化传承意向图到各功能区域的效果图,每一项设计要求都紧密围绕迎宾馆的特殊属性展开。迎宾馆作为地方的重要接待场所,承载着展示当地文化的使命。文化传承意向图能够体现投标人对当地文化元素的挖掘与融合能力,确保改造后的迎宾馆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
不同功能区域的效果图和平面图,如酒店大堂、餐饮空间、会议空间、接待室和客房等,是从满足迎宾馆多样化功能需求的角度出发的。这些设计图有助于直观展现投标人对各个功能空间的规划和设计理念,保障各个区域在满足其特定功能的同时,能够为宾客提供优质的体验。例如,酒店大堂的设计需要考虑到接待效率、空间氛围营造以及与其他功能区域的衔接;餐饮空间要兼顾用餐环境、服务流程和厨房布局等因素;会议空间则需注重声学效果、会议设施布局以及人员疏散等问题。
从施工角度看设计深度的必要性
在投标阶段要求相对深入的设计图纸,包括接近施工图深度的内容,是为了有效降低施工阶段的风险。对于这样一个涉及装修和新建楼的复杂项目,详细的设计图纸可以提前暴露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结构安全、水电暖通系统的合理性等。这有利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风险应对措施,同时也为招标人选择更具实力和经验的承包商提供了依据,从而保障项目能够按照预定计划顺利实施,避免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误和成本增加。
二、对“量身定做”质疑的回应
(一)确保信息公平性与透明度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我们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本项目中,所有潜在投标人都拥有平等获取项目信息的权利。项目前期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基本情况、功能需求、场地现状等信息,都已在招标文件或通过合法的途径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开,不存在向特定投标人泄露特殊信息的情况。招标文件中对于设计方案评审的各项要求均清晰明确,所有投标人都应依据相同的标准和要求来准备投标文件。
(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本项目面向所有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开放,每一个投标人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竞争。在设计方案评审环节,我们将严格按照既定的评分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存在任何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的行为。所有投标人的设计方案都将在同等条件下接受评估,确保最终的中标结果是基于投标人的真实能力和方案的优劣。
三、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分析
条件设定与项目特性的契合度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评审条件完全是依据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EPC项目的实际特点和需求而制定的。考虑到项目的投资规模、功能定位(集接待、餐饮、会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迎宾馆)以及预期的质量标准(提升迎宾馆整体品质,满足高端接待需求),这些设计要求对于全面、准确地评估投标人是否具备履行本EPC项目合同的能力是不可或缺的。它们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紧密相关,从设计到施工,再到最终的项目交付,都将受到设计方案的直接影响,因此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异议2:
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招标人平远县县属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评审(60分)设计方案评审(42 分)迎宾馆改造方案(满分42分)1、文化传承意向图一张: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17、动画演示:优秀8~10分;良好4~7分,一般1~3分,无0分。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内容为内外装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和施工,招标人平远县县属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大量达到施工图深度的设计图纸(包括意向图、效果图、平面布置图等),甚至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中有相应的动画演示,并以上述图纸的质量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评分。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投标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意向图、效果图、平面布置图等图纸,明显超出项目投标阶段实际需要,涉嫌为参与前期工作的投标人“量身定做”。同时,招标人如此设置评标办法为参与前期工作的投标人“量身定做”,涉嫌与参与前期工作的投标人串通投标。
回复:
一、关于设计图纸要求
(一)设计图纸要求的背景与目的
本迎宾馆提质改造项目意义重大,它不仅是一处接待设施的升级,更承载着平远县的文化展示功能。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多种设计图纸,包括文化传承意向图、效果图、平面布置图等,是为了全面、深入地评估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和设计水平。平远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迎宾馆作为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其设计需要精准地融入地方特色文化元素。这些设计图纸是投标人展示其对文化传承与融合理解的关键载体,能够让评委直观地看出不同投标人的设计理念和思路,从而选出最契合本项目文化内涵的设计方案。
(二)与项目投标阶段实际需要的关系
虽然从表面上看,在投标阶段要求这些设计图纸似乎要求较高,但实际上这是与项目自身特点紧密相关的。迎宾馆改造涉及到复杂的功能布局调整和文化元素的嵌入,只有通过详细的设计图纸,才能清晰呈现投标人对各个功能区域的规划、文化元素在建筑空间中的展现方式等。这有助于我们在众多投标方案中筛选出对项目理解深刻、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的投标人,确保项目能够高质量地实施,避免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因设计考虑不周而产生大量变更,这对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最终效果的达成具有重要意义,完全符合项目投标阶段对于准确评估投标人能力的实际需要。
二、关于动画演示要求
(一)动画演示在本次招标中的重要性
动画演示作为评标内容的一部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迎宾馆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接待场所,其内部和外部的空间关系、人员与车辆的流线、不同功能空间在使用过程中的动态变化等因素,都需要在设计阶段进行充分考虑。动画演示能够以一种生动、直观的方式将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呈现出来,使评委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理解设计方案在实际运行中的效果。它可以展现出投标人对于建筑空间动态使用的规划能力,以及对于各种功能流线是否合理安排的考量,从而为评标提供更全面、准确的依据。
(二)合理性分析
我们理解部分投标人认为动画演示要求增加了投标成本和工作量,但从项目的整体规模、复杂程度和重要性来看,这一要求是合理且必要的。本次迎宾馆提质改造是一项长期投入使用且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项目,需要确保设计方案在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和优越性。动画演示作为一种现代的设计表现形式,能够更好地辅助评委评估投标人对项目动态运营方面的设计能力,有助于选出更优质的设计方案,与项目的高标准要求相适应。同时,我们在评标标准中已经对动画演示设置了多个得分档次(优秀8 - 10分;良好4 - 7分,一般1 - 3分,无0分),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准备,这充分考虑到了不同投标人的能力差异,保证了评价体系的公平性。
三、关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维护
我们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本次招标工作。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我们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来制定评标办法和各项要求。我们深知公平竞争环境对于潜在投标人的重要性,在收到异议后,我们已经再次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审慎审查,目前认为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未违反法律法规中关于不得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这些要求是从项目整体利益出发,旨在选择出最有能力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任务的投标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高质量交付。
异议3:
根据2024年11月05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梅州市)发布的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经查阅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如下问题,特提出异议: 异议事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设计方案评审标准为:迎宾馆改造方案1、文化传承意向图一张:优秀2分;一般1分;无0分.17、动画演示:优秀8~10分;良好4~7分,一般1~3分,无0分。评审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效果图、平面布置图等,并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评分,明显超出项目投标阶段实际需要,涉嫌为参与前期工作的投标人“量身定做”。 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因素表设计方案:一、设计理念与创意...四、图纸与表达质量等。将设计方案作为主要定标因素,与施工相关的定标因素仅有企业获奖因素,本项目为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此设置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涉嫌为提前介入本项目的投标人“量身定做”,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根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的指引中发布的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情形》(第1期)第2点,以上设置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设置倾向性或排斥性评审因素,涉嫌为提前介入本项目的投标人“量身定做”,以此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
一、关于设计方案评审标准相关问题
(一)设计方案要求的必要性
文化传承意向图
平远县迎宾馆承载着当地文化展示与传承的重要使命。文化传承意向图是评估投标人对平远地域文化理解和融入设计能力的关键环节。通过这张意向图,我们期望投标人能够展现出对当地历史、民俗、建筑等文化元素的深刻领悟,并能巧妙地将这些元素与迎宾馆的改造设计相结合。这对于打造具有平远特色的迎宾馆至关重要,并非是无端增加的要求。
动画演示及其他设计图
迎宾馆作为一个复杂的功能建筑,其改造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和复杂的空间关系。效果图、平面布置图以及动画演示等内容在投标阶段的要求是基于全面评估设计方案的考量。效果图和平面布置图能直观呈现设计的静态效果和布局规划,而动画演示则能动态展示建筑内部和周边的人流、物流、空间使用情况等。这些信息对于准确评估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创新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样一个综合性的改造项目中,它们是衡量投标人设计水平的重要依据,完全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
(二)不存在“量身定做” 情况的说明
公平竞争环境保障
本次招标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评审标准是公开透明的。这些设计要求并未指向特定的投标人,任何有能力、有经验的设计和施工团队都有机会通过充分准备来满足要求。我们鼓励各投标人深入研究平远文化和迎宾馆的功能需求,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交高质量的投标文件。
基于项目特性制定标准
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项目本身具有特殊性,需要充分考虑文化传承、功能提升和品质优化等多方面因素。招标文件中的评审标准是依据项目的这些独特性质制定的,旨在确保最终选择的方案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项目的复杂需求,而不是为了偏袒某一方。
二、关于定标因素设置相关问题
(一)设计方案作为主要定标因素的合理性
设计对项目的引领作用
在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中,设计方案是整个项目的灵魂。它决定了项目的功能布局、文化内涵、美学价值以及可持续发展性等关键方面。对于平远县迎宾馆这样具有特殊意义的项目,一个优秀的设计方案能够更好地传承地方文化,提升迎宾馆的品质和吸引力,为后续的施工建设提供清晰的指导方向。因此,将设计方案作为主要定标因素是符合项目内在逻辑的。
设计与施工的关联性
设计方案与施工环节紧密相连。好的设计方案能够有效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如不合理的空间布局导致的施工困难、功能缺失导致的后期改造等。在定标过程中重视设计方案,也是为了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项目的最终成功交付。
(二)施工相关定标因素的考量
企业获奖因素的内涵
企业获奖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投标人在施工领域的实力和水平。这些奖项通常是对企业在过往项目中施工质量、技术创新、项目管理等方面表现的认可。虽然它只是施工相关定标因素的一部分,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综合评估施工能力
除了企业获奖因素外,在评标过程中,我们还会通过其他途径对投标人的施工能力进行全面评估。例如,对投标人的施工经验、人员资质、技术装备等方面进行审查。这些综合因素共同构成了对投标人施工能力的评价体系,确保在定标过程中充分考虑施工环节的要求。
(三)与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的适应性
项目特点决定定标因素权重
平远县迎宾馆提质改造项目既有文化传承的需求,又有功能提升和品质优化的要求。这种项目特点决定了在定标过程中需要给予设计方案较高的权重,以确保设计能够充分满足文化和功能方面的要求。同时,施工相关因素也在综合评估中占据重要地位,二者相辅相成,共同适应项目的特殊需要。
确保项目整体质量
我们设定的定标因素是为了保证选出的总承包单位能够全面满足项目从设计到施工的整体质量要求。这一设置是从项目的长期效益和综合价值出发,是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匹配的,不存在不合理地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异议4: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从企业发展由小变大的一般规律来看,从项目实施老带新、大带小的优势互补、企业间和谐发展来看,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竞争、防止量身订做资格条件以排斥潜在投标人来看,招标人设置投标人须同时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同时又限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无正当理由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应当视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两个以上施工企业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上述法律法规都没有明令禁止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还要求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嫌为参与前期工作的投标人“量身定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条 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回复:
一、关于联合体投标限制的背景
我方理解贵方从多个积极视角来看待联合体投标这一形式,包括企业发展、项目实施优势互补以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然而,对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决定,是基于特定项目背景下的整体考量。
本项目具有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需要投标方具备高度统一且高效的内部协调机制和管理流程。在过往类似项目经验中,我们发现联合体投标可能会在沟通协调、责任划分以及进度统筹方面出现较多问题,这可能导致项目延误、质量参差不齐等风险。为了最大程度保障项目顺利推进,避免因联合体内部协调不畅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做出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决定。
二、对相关法规的回应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条虽然此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单位可由单一具备双资质主体或联合体组成,但这是一种许可性规定,而非强制性要求招标人必须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合理选择。本项目在招标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是项目能否高质量、按时交付,基于对项目特性的评估,认为单一投标主体更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此条规定是针对联合体投标的一般性规定,但并未否定招标人根据项目特殊情况自行决定投标形式的权利。我们在制定招标条款时,遵循了法规的基本原则,并未违反法规禁止性规定,也不存在歧视待遇或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要求等情况。
三、关于“量身定做” 的澄清
我方郑重声明,不存在为参与前期工作的投标人“量身定做” 资格条件的情况。招标公告中的所有要求都是围绕项目的实际特点和需要设定的。对于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要求,是为了确保投标方有能力独立承担整个项目,从设计到施工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和责任落实。整个招标过程是透明、公正的,我们欢迎所有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
异议5: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技术评审设计方案评审的设定,,明显超出项目投标阶段的实际需要,涉嫌为提前介入本项目的投标人“量身定做”。 2.招标文件中一、资质要求:(一)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专项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乙级资质和幕墙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需要同时拥有招文设定的资质要求,根本不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能满足的,涉嫌设置高门槛,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未在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否决投标条款。
事实依据: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技术评审设计方案评审的设定,,明显超出项目投标阶段的实际需要,涉嫌为提前介入本项目的投标人“量身定做”。 2.招标文件中一、资质要求:(一)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专项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乙级资质和幕墙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需要同时拥有招文设定的资质要求,根本不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能满足的,涉嫌设置高门槛,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未在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否决投标条款。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约无关。 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否决投标条款。 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增加、删除、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 未集中载明的否决投标条款,评标时不予认可。
回复:
一、关于设计方案评审标准相关问题
(一)EPC模式下设计先行的战略意义
在本次迎宾馆提质改造建设的EPC项目中,设计环节是整个项目成功推进的关键驱动因素。设计不仅引领着施工方向,更决定了项目最终的品质和功能实现程度。与传统招标模式相比,EPC模式下设计与施工紧密融合,这就要求在投标阶段对设计方案进行深度评估,以确保后续施工的连贯性、高效性以及整体项目的可控性。
(二)各项设计要求的合理性剖析
基于项目独特性的设计考量
从文化传承意向图到各功能区域的效果图,每一项设计要求都紧密围绕迎宾馆的特殊属性展开。迎宾馆作为地方的重要接待场所,承载着展示当地文化的使命。文化传承意向图能够体现投标人对当地文化元素的挖掘与融合能力,确保改造后的迎宾馆具有独特的文化魅力。
不同功能区域的效果图和平面图,如酒店大堂、餐饮空间、会议空间、接待室和客房等,是从满足迎宾馆多样化功能需求的角度出发的。这些设计图有助于直观展现投标人对各个功能空间的规划和设计理念,保障各个区域在满足其特定功能的同时,能够为宾客提供优质的体验。例如,酒店大堂的设计需要考虑到接待效率、空间氛围营造以及与其他功能区域的衔接;餐饮空间要兼顾用餐环境、服务流程和厨房布局等因素;会议空间则需注重声学效果、会议设施布局以及人员疏散等问题。
从施工角度看设计深度的必要性
在投标阶段要求相对深入的设计图纸,包括接近施工图深度的内容,是为了有效降低施工阶段的风险。对于这样一个涉及装修和新建楼的复杂项目,详细的设计图纸可以提前暴露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结构安全、水电暖通系统的合理性等。这有利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风险应对措施,同时也为招标人选择更具实力和经验的承包商提供了依据,从而保障项目能够按照预定计划顺利实施,避免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误和成本增加。
二、对“量身定做” 质疑的回应
(一)确保信息公平性与透明度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我们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本项目中,所有潜在投标人都拥有平等获取项目信息的权利。项目前期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基本情况、功能需求、场地现状等信息,都已在招标文件或通过合法的途径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开,不存在向特定投标人泄露特殊信息的情况。招标文件中对于设计方案评审的各项要求均清晰明确,所有投标人都应依据相同的标准和要求来准备投标文件。
(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本项目面向所有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开放,每一个投标人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竞争。在设计方案评审环节,我们将严格按照既定的评分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存在任何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的行为。所有投标人的设计方案都将在同等条件下接受评估,确保最终的中标结果是基于投标人的真实能力和方案的优劣。
三、关于资质要求问题
(一)、关于联合体投标限制的背景
我方理解贵方从多个积极视角来看待联合体投标这一形式,包括企业发展、项目实施优势互补以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然而,对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决定,是基于特定项目背景下的整体考量。
本项目具有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需要投标方具备高度统一且高效的内部协调机制和管理流程。在过往类似项目经验中,我们发现联合体投标可能会在沟通协调、责任划分以及进度统筹方面出现较多问题,这可能导致项目延误、质量参差不齐等风险。为了最大程度保障项目顺利推进,避免因联合体内部协调不畅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做出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决定。
(二)、对相关法规的回应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条虽然此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单位可由单一具备双资质主体或联合体组成,但这是一种许可性规定,而非强制性要求招标人必须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合理选择。本项目在招标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是项目能否高质量、按时交付,基于对项目特性的评估,认为单一投标主体更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此条规定是针对联合体投标的一般性规定,但并未否定招标人根据项目特殊情况自行决定投标形式的权利。我们在制定招标条款时,遵循了法规的基本原则,并未违反法规禁止性规定,也不存在歧视待遇或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要求等情况。
四、关于未集中载明否决投标条款问题
详见补遗文件。
异议6:
本项目资质要求:(一)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专项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乙级资质和幕墙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要求有设计和施工两种不同的资质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属于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请招标人修正招标文件,依法依规招标。
回复: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条虽然此条规定了工程总承包单位可由单一具备双资质主体或联合体组成,但这是一种许可性规定,而非强制性要求招标人必须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合理选择。本项目在招标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是项目能否高质量、按时交付,基于对项目特性的评估,认为单一投标主体更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此条规定是针对联合体投标的一般性规定,但并未否定招标人根据项目特殊情况自行决定投标形式的权利。我们在制定招标条款时,遵循了法规的基本原则,并未违反法规禁止性规定,也不存在歧视待遇或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要求等情况。
异议7:
1、关于任务书中“一、1.2项目规模和建筑面积:各功能区域的面积分配:迎宾馆:住宿区域根据房型配比需求合理分配面积...总面积约为[会议区面积]。” “四、设计范围:迎宾馆主体升级改造工程:根据已有建筑方案进行室内精装修施工图设计及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的描述,室内装修设计部分:根据收到的招标方提供的资料,迎宾馆平面图纸中的平面功能与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功能不一致。是否理解为按任务书功能要求进行设计?
回复:是
2、关于任务书中“一、1.2项目规模和建筑面积:各功能区域的面积分配:迎宾馆:住宿区域根据房型配比需求合理分配面积...总面积约为[会议区面积]。” “四、设计范围:迎宾馆主体升级改造工程:根据已有建筑方案进行室内精装修施工图设计及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的描述,立面改造设计部分:现有的迎宾馆图纸中已有立面图,是否理解为对现有主体外立面进行优化升级改造设计?
回复:是
3、关于任务书中“一、1.2项目规模和建筑面积:各功能区域的面积分配:迎宾馆:住宿区域根据房型配比需求合理分配面积...总面积约为[会议区面积]。” “四、设计范围:迎宾馆主体升级改造工程:根据已有建筑方案进行室内精装修施工图设计及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的描述,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外立面的升级改造是否可以连同边上的两个已有副楼一起结合考虑,进行整体立面改造便于提升整体形象?
回复:是
4、关于任务书中“一、1.2项目规模和建筑面积:各功能区域的面积分配:迎宾馆:住宿区域根据房型配比需求合理分配面积...总面积约为[会议区面积]。” “四、设计范围:迎宾馆主体升级改造工程:根据已有建筑方案进行室内精装修施工图设计及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的描述,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迎宾馆东侧两层楼建筑中已有宴会厅,本次餐饮区宴会厅功能是否可以利用原已有宴会厅功能进行装修改造?
回复:是
5、关于任务书中“一、1.2项目规模和建筑面积:各功能区域的面积分配:新建综合楼:一层规划为大堂及部分商业配套区域...面积约为[地下一层面积]。”“四、设计范围:新建综合楼(建筑设计已有):根据已有建筑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整栋楼的室内装修设计及建筑外立面设计。”的描述,室内装修设计部分:
根据收到的招标方提供的资料,新建综合楼平面图纸中的平面功能与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功能不一致。是否理解为按任务书功能要求进行设计?
回复:是
6、关于任务书中“一、1.2项目规模和建筑面积:各功能区域的面积分配:新建综合楼:一层规划为大堂及部分商业配套区域...面积约为[地下一层面积]。”“四、设计范围:新建综合楼(建筑设计已有):根据已有建筑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整栋楼的室内装修设计及建筑外立面设计。”的描述,立面改造设计部分:
现有的新建综合楼图纸中已有立面图,是否理解为对现有主体外立面进行优化升级改造设计?
回复:是
根据招标文件:“3.5.1投标保证金3、其它合法形式:可以使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9《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递交投标保证金。参照银行保函相关要求执行。”是否可以认为仅需填写《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递交投标文件中即可,无需进行其他任何操作?
回复:详见补遗文件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评审评分标准-投标人获奖情况: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工程奖项(以获奖时间为准),每个得1分;获得省级工程奖项,每个得0.5分;获得市级工程奖项,每个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请问为国家级奖项的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级奖项的“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省优良建筑装饰工程”是否可以认可且得分?
回复:认可且得分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评审评分标准-投标人获奖情况: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工程奖项(以获奖时间为准),每个得1分;获得省级工程奖项,每个得0.5分;获得市级工程奖项,每个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请问我司参建的总承包项目获得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可以认可且得分?
回复:认可且得分
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目录:5、投标人拟派的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而“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二)项目负责人要求: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此公告要求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而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要求设计负责人提供注册证是否为输写错误,此项投标人仅需提供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即可?
回复:详见补遗文件
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内容:定标资料”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内容:定标资料”未勾选,是否视为不必理会招标文件第40页定标因素表要求内容,即投标人无需填写和提供招文118页,附件17定标资料?
回复:是
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目录:10、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各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并提供在该平台的相关截图。”是否指的是提供《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信息查询栏目中企业信息:《基础信息》和《企业人员》页面截图即可?
回复:是
文件补遗:一、原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要求中: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现修改为: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原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贰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任选其一):
×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其他合法形式
1、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h间前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或第三方出具的保函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投标人采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或第三方出具的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保函中须标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受益人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须与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等额,保函有效期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须相同。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保函的或提供的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投标人退还保函原件。非中标候选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领取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时须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领取保函,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且向银行提交索赔意向书,没收其投标担保金。
3、其它合法形式:可以使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9《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递交投标保证金。参照银行保函相关要求执行。
×不要求
现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贰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任选其一):
×银行转账 ?电子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 ?其他合法形式
1、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相关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性质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等实质性内容要求的电子保函)。
未中标投标人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退还。
如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3)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
3、其它合法形式:可以使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9《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递交投标保证金。参照银行保函相关要求执行。(适用于中小微企业)
×不要求
三、原附件11:
技术标书设计方案(格式自拟),
现修改为:
技术标书设计方案效果图部分以PDF格式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同时刻录到光盘及U盘;动画演示部分以视频格式刻录到光盘及U盘;需投标人代表现场递交光盘及U盘。
四、原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5、投标人拟派的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
现修改为:
5、投标人拟派的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
五、原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 年11月26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4 年11月26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现修改为:除动画演示外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11月26日
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4 年11月26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3、动画演示及效果图刻录光盘及U盘现场递交。
密封方式:
一、密封包装材料
应使用不透明的、结实耐用的密封袋,如加厚型牛皮纸档案袋或带有防潮、防静电功能的专用密封袋。密封袋的尺寸应能合适地容纳光盘和U盘,避免过度挤压。
密封袋的封口部分应能有效密封,材料本身不能有破损、裂缝或其他可能导致内容物泄露的缺陷。
二、标识要求
在密封袋正面的上方中央位置,用黑色或蓝色的油性笔(字体大小不小于二号字体)醒目地标注“投标文件(光盘 / U盘)” 字样。
在其下方依次清晰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投标单位全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编号(如果有)和投标日期。日期格式统一为“XXXX年XX月XX日”。
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公章应完整、清晰,覆盖封口边缘至少5 - 10 毫米。同时,在公章旁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应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姓名应清晰可辨。
六、在投标人须知插入否决性条款: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
【提示招标人】如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
【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否决性条款包括:招标文件不予受理(开标阶段)、无效标(初步评审)、废标(详细评审)条款。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或其委派人员负责判定)
1.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
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3.投标文件中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签有效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4.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高于公布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上限的;
5.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后交易平台无法读取导入的;
6.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未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
7.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
8.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在资格审查阶段,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要求继续进入后续招投标环节的;
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
10.投标人或相关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0.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0.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10.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10.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10.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下述10.6至10.9条款生效:
10.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10.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10.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10.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1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的;
12、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或者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二)初步评审中有关无效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投标报价中提供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情形之一的:
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3.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3.8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上电子签名的造价工程师与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上电子签名的造价工程师为同一人的;
3.10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4.《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漏填或内容填写错误的;
(三)详细评审中有关废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的
2.投标文件存在的重大偏差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相应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作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4.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情形的:
5.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方式的,或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的,或调整后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情形。
8.技术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
招标人:平远县县属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