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汉滨区农村公路桥梁检测评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HAKCG-2024-1118
项目名称:2024年汉滨区农村公路桥梁检测评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汉滨区农村公路桥梁检测评定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汉滨区农村公路桥梁检测评定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70,000.00 | 6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汉滨区农村公路桥梁检测评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汉滨区农村公路桥梁检测评定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3、供应商需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4、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单位。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书;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汉滨区农村公路桥梁检测评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启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启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对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联系方式:0915-3213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幢1单元门面房
联系方式:0915-3230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菲
电话:0915-3230990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